2008 年 2 月 26 日:推出不到五年,iTunes 音乐商店成为美国第二大音乐零售商,仅次于沃尔玛。
在那相对较短的时间内,iTunes 向超过 5000 万客户销售了超过 40 亿首歌曲。Apple 的迅速崛起是一项巨大的成就,对于苹果总部帮助开创的革命性数字分销模式而言也是如此。
iTunes 升至榜首
“我们要感谢超过 5000 万音乐爱好者帮助 iTunes Store 达到了这个令人难以置信的里程碑,”Apple 的 iTunes 副总裁 Eddy Cue 在一份新闻稿中说。“我们继续添加 iTunes 电影租赁等出色的新功能,让我们的客户更有理由喜欢 iTunes。”
iTunes 音乐商店于 2003 年 4 月 28 日首次亮相。在该服务推出时,数字音乐下载是盗窃的代名词。Napster 等盗版服务推动了大规模的非法下载交易,威胁着音乐行业的未来。
虽然 iTunes 在某种意义上仍然是一个局外人,但它的迅速成功让音乐业务的高管们放心了。与革命性的 iPod 音乐播放器相结合,Apple 日益流行的在线店面证明存在一种适合数字时代的新音乐销售方式。
发展壮大到足以挑战美国最大的音乐零售商沃尔玛,对 iTunes 来说是一项巨大的成就。
iTunes 走向最大的音乐销售商
将苹果排在沃尔玛之后位居第二的数据来自市场研究公司 The NPD Group 的 MusicWatch 调查。由于许多 iTunes 销售都是单曲而不是专辑,该公司通过将 CD 计为 12 首单独的曲目来计算这些数字。
换句话说,iTunes 模式甚至影响了行业统计音乐销量的方式,将重点转移到歌曲而非专辑上。
Apple 作为音乐零售商的崛起并不令人意外。从第一天起,iTunes 的规模就很明显了。到 2003 年 12 月 15 日,Apple 庆祝了第 2500 万次下载。到次年 7 月,Apple 售出了第 1 亿首歌曲。(如今,Apple 已售出数十亿首歌曲,尽管 Apple Music 和 Spotify 等流媒体服务崛起并主导了该行业。)
到 2005 年第三季度,Apple 跻身美国前 10 名音乐零售商之列。它仍然落后于沃尔玛、百思买、电路城和科技公司亚马逊。然而,iTunes 最终成为全球最大的单一音乐供应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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